一、中医药行业近期政策内容
1.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
2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出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等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料协同创新体系。《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附件为《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共九条举措,第一至第五条,主要从新原料注册备案管理、指导服务、监测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和机制的具体措施,第六至第九条,主要从原料标准管理、基础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夯实创新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构建新原料的科学分类体系、评价标准及审评机制
一是对新原料科学分类管理,建立不同类别的评价标准和技术要求,根据原料特性、功能、预期用途和创新特点,在不降低新原料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优化简化相关安全评价资料要求。二是建立新原料和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工作机制,将原先的新原料注册备案和关联产品的注册串联进行调整为可以并联进行,加强原料和产品的关联研究,加速推进使用新原料的产品上市。同时,针对新原料监测期管理,提出加强备案、审评、标准、不良反应监测和信息化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和跨区域协同、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已使用原料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等措施,旨在通过规范相关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原料的创新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创新服务和指导
一是加快制定新原料命名等系列研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发布共性问题技术问答,进一步加强对新原料研发的技术指导。二是落实《条例》关于鼓励创新的相关要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拟在我国率先上市使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发等新原料提供创新服务,并对关联产品进行优先审评,加强新原料应用转化。三是完善新原料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展原有的新原料沟通交流功能,逐步发挥各省级药监部门作用,提供对新原料前置咨询等服务。
(三)发挥标准制定在原料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发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一是加强原料标准研究指导,制定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在逐步建立生物技术、植物资源等不同类别化妆品原料的技术要求基础上,研究化妆品原料通用技术要求。二是推动原料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组织制定行业使用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我国传统和优势特色原料的标准。追踪国内外化妆品原料标准管理动态,参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价情况,借鉴国际权威机构最新安全评估结论等,开展标准转化。提高我国化妆品原料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化妆品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四)提升原料创新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强化原料相关基础研究,推动动物试验替代方法研究,提升原料研发的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化妆品新原料及其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为新原料以及使用新原料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数据在原料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场景研究和分析利用,为行业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
2.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国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年报(2024年度)》
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国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年报(2024年度)》(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已达2023项。现行标准数量突破2000项,标志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总体布局的“大写意”阶段发展到精谨细腻的“工笔画”阶段,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年报》,2024年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医疗器械国家标准49项,其中制定28项、修订21项;国家药监局批准发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90项,其中制定36项、修订54项。
截至2024年底,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已有2023项,其中国家标准296项,行业标准1727项。“十四五”以来,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数量呈现逐年稳定上升趋势。
《年报》指出,2024年,国家药监局持续提升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化机制,组织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管理细则(试行)》,推动与国际接轨,提高国际标准转化速度,建立灵活高效的标准制修订机制,促进标准制修订资源的优化配置;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立项原则》,进一步强化标准的协调配套,以政策引导孵育创新领域、监管急需领域标准项目,引导提高标准供给质量;修订《医疗器械标准实施评价工作细则》,细化评价指标,规范工作要求,推动医疗器械标准实施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年报》显示,国家药监局深入推进标准驱动产业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组织开展78项战略新兴和高端创新技术领域行业标准研制,加快新质生产力标准供给;确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软件、高端医学影像、医疗机器人、新型生物材料等4个重点建设领域,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情况、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了2024—2025年相关领域58项标准制修订计划,一体推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研制;采用快速程序组织制定《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术语及定义》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抢占技术制高点,形成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的新格局。
与此同时,我国还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报送6项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肺部影像辅助分析软件算法性能测试方法》等6项国际标准有序推进,我国主导制定的ISO 7151:2024《外科器械非切割铰接器械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际标准获批发布。
《年报》还呈现了扎实推进标准国内国际双向联动的实践成效。一方面,推进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引进来”,2024年发布的医疗器械国家、行业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的共71项,45项医疗器械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立项计划已批准下达,医疗器械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90%以上。另一方面,推进国内标准“走出去”,组织申报《外科器械吻合器通用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立项;配合发布《医用防护口罩》等7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医疗器械外文版标准达到13项。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坚持国际标准引进和国内标准输出双轮驱动,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解读》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保护药品领域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制定出台《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起草背景
药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影响药品保供稳价,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社会各方反映强烈。2021年,针对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的情况,原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规范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反垄断执法深入开展,包括原料药在内的药品领域垄断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特别是由于药品领域产业链条长,涉及主体范围广,经营模式复杂,在原则适用反垄断一般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其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和损害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必要结合该领域特点和经营者行为模式等,在吸收原料药指南基础上,制定覆盖全药品品种的反垄断专门指南,明确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基本原则,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因素,为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提升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药品领域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聚焦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突出问题,深入总结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经验,对多发频发的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形式、违法特点等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产生原因和规制措施开展深入研究,为《指南》起草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与行业监管部门就《指南》内容积极开展沟通,多次研究药品产业链和经营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细化分析思路和认定标准,使相关规则更加符合药品行业监管实际。
(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开门立法原则,2024年8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经营主体和专家学者意见,召开药品企业和协会座谈会,了解行业情况,听取相关意见,确保《指南》科学完备,更好支持和规范药品行业发展。
(四)充分开展专家论证。先后多次组织反垄断法学和经济学专家、药品协会及行业专家、专业律师等进行研讨,扎实开展《指南》论证,充分凝聚各方共识。
三、主要内容
《指南》共7章55条,针对药品领域突出垄断问题,进一步细化垄断行为在药品领域的行为表现、执法原则和认定标准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总体原则。系统阐释《指南》目的、依据及相关概念,明确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基本原则,细化药品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特定因素,要求药品领域行业协会、药品经营者(包括互联网经营者)依法经营、加强自律,建立健全有效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二)细化药品领域垄断协议行为表现。一是列举药品领域典型横向、纵向垄断协议行为,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原则和思路;二是归纳药品领域新型垄断协议行为表现,总结反向支付协议适用《反垄断法》规制的考虑因素;三是指明药品领域组织、提供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的主要方式及面临的法律责任;四是对垄断协议不予禁止、豁免等规定的适用条件进行细化,为经营者提供更为清晰的指引。
(三)完善药品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一是细化和补充认定药品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包括经营者控制药品供应链的情况、交易相对人的制衡能力等;二是列举药品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常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层层加价不当推高药品价格、延迟或者停止药品供货获得不当竞争优势等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三是明确药品领域新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表现,总结产品跳转行为适用《反垄断法》规制的考虑因素;四是针对药品领域多个经营者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明确认定其作为当事主体的考虑因素。
(四)深化药品经营者集中审查考虑分析因素。一是提出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整体分析框架,明确药品领域部分经营者集中虽然未达申报标准但仍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申报;二是列举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常见类型及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易可能构成经营者集中的情形;三是细化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竞争分析的具体考虑因素,结合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特点列举了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
(五)总结药品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特点。一是涉及药品领域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对药品领域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妨碍药品进入市场、限制药品自由流通、限制招投标等典型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逐条细化列举。
(六)阐明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适用。一是明确药品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适用,包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等。二是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对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药品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行业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四、主要特点
《指南》立足我国药品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着力规范药品领域垄断违法行为,引导药品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有助于推动药品领域公平竞争和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坚持系统观念,完善监管链条。《指南》覆盖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全药品领域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指南》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企业经营合规指引、反垄断审查和调查、规制行政机关垄断、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等系统性制度设计,提升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制度指引。《指南》全面总结反垄断监管执法经验,系统梳理分析药品领域典型反垄断案例,并吸纳药品领域新型专利和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进一步细化认定思路和考量因素,构建符合药品行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反垄断规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坚持宽严相济,充分把握规律。《指南》一方面明确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不配合反垄断调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强化法律威慑。另一方面细化豁免制度、宽大制度的适用条件,并结合药品领域具体实践列举了不构成垄断行为的若干情形,设置“红绿灯”,明确行为界线,有效规范药品领域经营者行为。
(四)加强多元共治,倡导合规建设。《指南》鼓励和支持药品经营者、药品领域行业协会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预防垄断行为发生。同时,加强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与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建立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形成规制合力,筑牢维护药品领域市场公平竞争、行业健康发展的防线。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工作,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通过加强对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推动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标准支撑。力争到二○三五年,建成覆盖标准制定与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制定、实施、信息反馈和复审修订的闭环管理,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得到切实提高,标准实施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效能显著增强。
二、加强标准制定的监督
(一)强化国家标准制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将强制性标准限制在健康、环保、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范围内,严格依据职责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确保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标准“应强尽强、能强则强”。国家标准立项审评环节严格落实标准必要性、可行性和适用性论证要求,完善申诉机制,强化立项意见协调,必要时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起草环节严格落实标准技术内容试验验证要求,充分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方意见;技术审查环节严格落实会议审查和委员投票要求,确保全体委员广泛参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和制定标准过程中,不得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排名等名义违规收费。加强对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审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重要国家标准制定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标准及时发布。
(二)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合规性和协调性监督。加大对行业标准制定全过程的监督力度,防止利益输送以及借机牟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严格行业标准编号、复审、备案管理,清理未经审查批准公布的行业标准代号。加强行业标准之间、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性评估,对于涉及不同行业部门职责的标准判定和实施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行业标准体系交叉、不及时备案、信息不公开、未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采用国际标准(ISO、IEC、ITU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无法律依据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测排查,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后标准替代和自行废止的程序要求。
(三)严格限定地方标准制定的权限和范围。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严格立项评估和技术审查,排查清理超范围制定地方标准、无法律依据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对有关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对地方标准编号、复审、备案、废止、信息公开等情况的监管力度,依法检查设区市地方标准制定权限的审查备案程序,加强“已备案地方标准”事后监督抽查。
(四)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行为的规范引导。严格团体标准组织在其登记业务范围内开展团体标准制定,依法依规完善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其发布的团体标准进行解释。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利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应充分听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团体标准经费管理,不得以立项、参编、署名、排名等为由违规收费。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健全团体标准监督抽查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查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团体标准、违规编号、侵犯版权等行为。
三、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
(五)确保强制性标准实施到位。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监管,谁依法查处”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认真做好强制性标准的组织实施、宣贯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加大强制性标准文本免费向社会公开力度,对强制性标准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实现在统一平台免费公开全部现行强制性标准文本。合理布局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六)强化推荐性标准的组织实施。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严格落实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宣贯和推广职责。加强对推荐性标准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在符合版权政策的情况下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对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提高试点示范项目质量和效益。开展对利用推荐性标准实施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七)规范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实施行为。严格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应公开未公开、自我声明公开不规范等情况的检查,强化对企业产品、服务不符合其执行标准等情况的监管,依法严查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弄虚作假、冒用“领跑者”称号等行为。完善团体标准授权使用规则、版权政策、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等制度。严查利用团体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和团体标准实施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
四、创新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方法
(八)健全督导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依法对标准制定、实施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行为,加强提醒督导。提醒督导后仍未采取落实措施的,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依法应给予处分的人员,通报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
(九)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点,构建标准实施监测点与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标准验证点协同构成的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围绕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部署,开展相关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监测。探索开展标准有效实施率监测分析,发布各类标准实施情况报告。
(十)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制度,畅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促进标准实施与标准制定的信息互通。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问题处理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反馈信息的处置,对标准实施反馈的问题不处理、不回复的情况加强通报督促,提高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处置满意度。
(十一)扎实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和评估方法推广工作,推出一批标准实施典型范例,总结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方法,培育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构。支持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探索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体系。
(十二)建立标准验证工作监督制度。对政府颁布标准验证情况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对相关标准制定需要开展验证而未验证的行为作出处理,必要时对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和检验方法进行复验。强化采标国家标准验证工作的监督,以保证采标国家标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鼓励依托国家标准验证点进行验证,没有国家标准验证点的领域,可依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验证。
(十三)促进标准实施监督与复审修订联动。加大标准实施监督结果后处理力度,强化相关问题的追溯和纠错。对老化滞后或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时按程序进行修改、修订或废止。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不配套的情况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强化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监督,对复审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年度复审任务的单位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强化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责任
(十四)加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管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受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标准制定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标准验证工作监督。完善行业标准代号年度报告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标准化工作统计机制,开展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合规性、协调性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对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
(十五)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监督责任。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受理相关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与实施的举报、投诉,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行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依照法定职责对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依照法定职责对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十六)进一步明确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本辖区地方标准制定与实施的举报、投诉,负责本辖区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本辖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
(十七)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违法行为。鼓励各地方、各部门探索建立标准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建设标准实施社会监督员队伍,为开展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支撑。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团体标准质量评估,促进团体标准优胜劣汰。
二、近期地方中医药行业新闻
1.陕西: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日前,2025年陕西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陕西省中医药系统将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以基层为重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特色优势,促进中西医融合协同发展,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中药产业提质增效,厚植秦医秦药文化底蕴,持续扩大中医药开放合作。
2025年,全省中医药系统将优化资源配置,谋划实施中医药强基工程,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和试验区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启动编制“十五五”规划;发挥特色优势,建好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持续推进示范中医馆建设,推动中医护理门诊试点,组建省级“治未病”质控中心;加强协同发展,推进公立综合医院和开展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院独立设置中医科室,加快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强人才队伍,持续推进“院校+师承制”中医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特色人才培养,评选第四届省级名中医,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推动科技创新,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医药科技产业“双链”融合,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发展,建立秦岭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保护名录和中药材资源普查数据库,培育、引进中成药制造龙头企业,扩大中药材市场规模和功能;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丰富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推进中国—哈萨克斯坦传统医学中心新址建设,加快推动中医药“走出去”。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中医药系统将推动医改重点任务落实,结合中医药特色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扎实推进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落实落细便民惠民实事。切实防范化解中医药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重庆:2025年将大力发展“中医药+”衍生产业
在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方面,重庆今年将充分发挥当地资源禀赋优势,着力培育大产业大企业,推动形成中医药种植、加工、流通全链条,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格局;打造“渝产中药”品牌,大力发展“中医药+”衍生产业,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现代中医药产业集聚区、全国知名中医药文旅康养目的地。
2025年,重庆将建立完善“三医”(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系会商机制,加快推进“三医”数字化协同应用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完善“三医”联合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展、推动对外创新开放政策方面的协同合作,促进“三医”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
同时,重庆将全力争取落地一批支撑当地长远发展的平台项目,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积极推动智慧医疗装备发展,优先瞄准自有优势赛道及前沿技术赛道完善产业链,塑造产业比较优势。
重庆还将积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主动适应老龄化趋势,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建设集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群众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综合体,统筹推进医养结合、社区食堂、老年大学等设施建设。
在医疗保障方面,重庆将优化缴费方式,加强户籍人口、在校学生、在园幼儿、新生儿、流动就业人员等信息共享,依托“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重大应用实现精准动员、便捷参保;综合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控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3.北京:中医优势病种AI量效模型发布 助推中医药规范化发展
2月15日,超级医生(北京)门诊部开业仪式暨“中医优势病种AI量效模型”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模型旨在通过AI技术,结合中医优势病种,构建“病-证-方-药”智能模型,推动中医药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
启动仪式上,超级医生公司CEO邓远德表示:“‘专病+AI’的研究模式,能够为慢性病、疑难病的防控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AI技术的引入,将加速中医药的现代化进程,推动中医药规范化发展,让更多患者受益。”
AI赋能开启中医智慧医疗新时代
启动仪式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李振吉表示,AI技术的应用将为中医药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推动中医药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型。目前,超级医生公司依托其疗效和人效双优的AI科技平台,聚焦糖尿病、心血管疾病、乳腺癌、甲状腺疾病、前列腺疾病、卵巢疾病等中医优势病种,构建“病-证-方-药”智能模型。
据邓远德介绍,中医优势病种AI量效模型将融合中医经典理论、临床诊疗经验和现代医学研究成果,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深度学习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辩证、智能组方、个性化用药,为患者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全国名中医、中医内分泌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超级医生内分泌科首席科学家林兰指出,AI技术将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助力糖尿病防控。
中医药迎来科技创新机遇期
启动仪式上还举行了中医优势病种AI量效模型专家聘任仪式,聘请全国知名乳腺癌专家万冬桂教授、妇科专家华苓教授和何军琴教授,负责相关专病AI模型的研究与开发。
中医药在慢性病、疑难杂症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将“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作为重要任务。邓远德表示,超级医生公司通过“中医+AI”“诊疗+健管”“线上+线下”的一体化创新应用,契合健康中国战略,助力中医药在基层推广普及。
中华中医药学会原副会长李俊德指出,中医药正迎来科技创新的黄金期,超级医生计划的启动是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一次重要实践。启动仪式上,邓远德坚信中医优势病种AI量效模型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将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让更多民众能够便捷地享受到高水平的中医药服务。
此外,邓远德指出超级医生公司还将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诊疗和健康管理平台,为患者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AI技术将帮助男科疾病患者实现精准治疗和长期康复,推动男科诊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全国名中医、中华中医药学会男科分会名誉会长李日庆如是表示。
探索按疗效付费的患者保障新模式
为了夯实科室建设,超级医生公司组建了多个名中医工作室,汇聚了众多行业顶尖专家,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高益民教授工作室、全国名中医李日庆教授工作室、全国名中医林兰教授工作室等。这些工作室将依托超级医生的AI科技平台,开展临床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邓远德认为,通过名中医工作室的建立,超级医生不仅能够为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诊疗服务,还将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动力。首都名医、岐黄学者、中国中医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史大卓教授强调,AI技术的引入将为心血管疾病的防控与治疗提供全新思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邓远德表示超级医生公司致力于通过科技让健康更可靠,重塑医疗健康价值链,解决患者久病不治、久治不愈的行业痛点,并逐步打造按疗效付费的患者保障新模式,成长为AI驱动的医疗科技创新平台。他进一步指出,超级医生公司将深耕医疗AI领域,推动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通过科技赋能,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医疗服务,助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
4.天津: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推动临床研究高水平发展,加速创新药械注册审批进程,促进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创新驱动提升产业能级,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等。
《通知》明确加强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合成生物学、现代中药、放射性药物、核酸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AI+医药”、高值医用耗材、脑科学、再生医学等特色赛道。
《通知》要求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挥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药品检测机构作用,提升放射性药物、核酸药物、疫苗、细胞和基因治疗类药物、进口药品检测能力以及中药新标准研究能力。
《通知》还要求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支持中医药共性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及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经评审通过后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支持经二次开发且具有高水平循证医学证据的中药品种进入应用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医疗机构配备应用。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本市医疗机构加大可全链条追溯的优质中药饮片使用力度。支持企业加强产业链延伸,开发中医药大健康产品。
5.浙江:推广试点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
日前,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中药饮片优质优价,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试点地区要开展区域内重点中药饮片信息追溯,加强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应用与监管,各试点地区要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方案》要求,试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中药药事信息化建设,提升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管理,构建中药饮片评价机制和责任追溯体系。
《方案》提出,相关中药材生产企业要上传可追溯中药材信息数据,规范中药材种植和生产过程。
《方案》强调,相关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要完善中药饮片可追溯信息数据,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管理过程,建立质控综合评分信息。
6.陕西:新增7个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
日前,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新增铜川市宜君县彭祖药谷、宝鸡市岐山县中医医院(岐伯纪念馆)、宝鸡市眉县马明仁膏药制作技艺传习基地、安康市石泉县本草溪谷中医药文化博览园、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铜川市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商洛市镇安县中医医院等7个单位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通知要求陕西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指导,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不断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中医药上市企业热点事件
1.乘“一带一路”东风,以岭药业中药国际化拓展新兴市场
日前,《医药经济报》发文称,在过去的2024年,中药“出海”取得了显著进展,好消息频出,中药产业国际化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中药类商品出口额为38.92亿美元,同比降低6.56%;其中,中成药出口实现逆势增长,出口额为2.97亿美元,同比增长21.29%。随着全球对天然药物和传统医药的关注度增加,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的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备受国家重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中医药的蓬勃发展铺设了坚实的道路。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沿线地区中医药海外发展,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深化港澳台中医药交流合作,为中医药走向世界搭建了广阔平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上海合作组织也加速了中医药输出海外。
2024年,据根据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网站公布的信息,以岭药业旗下的芪苈强心胶囊和津力达颗粒已成功在新加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不仅如此,以岭药业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八子补肾胶囊等专利中药已在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上市。
《医药经济报》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中国医药企业出海渐成趋势。中药国际化在过去几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中药“走出去”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中药国际化之路道阻且长。中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品,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中药的管理类别不同,进而受到不同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的约束,这增加了中药国际化注册的难度。不同国家对医药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法规要求存在差异。中药要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需要遵守目标市场的法规、标准和认证程序,满足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作为以岭药业的代表药物之一,连花清瘟目前已经在近30个国家注册应用。近年来,通过络病理论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用研究证据讲好“中医药故事”,并以卓越产品收获海外认可,以岭药业从理论、传播和产品三方面发力“走出去”,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国际化之路。
用研究证据讲好中医药故事,以卓越产品赢得海外认可。以岭药业在向海外推广中药时,并非单纯强调中药的传统理论,而是通过现代科学研究方法,证实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符合西方医学药物疗效评定标准的手段,让海外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中医药产品。
据中国网报道,以岭药业参研完成的“心血管事件链系统干预新策略构建及应用”项目荣获2024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该项目围绕系统干预心血管事件链,针对糖耐量异常合并多代谢紊乱、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心血管事件链中的重大疾病开展了5项国际标准高质量循证研究,均取得了国际影响力的重磅成果,其中4项发表在国际顶级医学期刊《美国医学会杂志》《美国医学会杂志·内科学》《欧洲心脏杂志》《自然·医学》。
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组织,杨宝峰院士、丛斌院士、贾伟平院士、王建安院士等参与的专家论证认为:“取得中医药系统干预心血管事件链重大突破,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化。是我国中医药研究领域获得的首次突破,产生了重大国际影响。成为运用现代科技解析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科学原理的研究典范。”
目前,以岭药业形成独具优势的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重大疾病治疗研究,以络病理论创新带动专利新药研发的科技核心竞争力,遵循“以临床实践为基础,以理论假说为指导,以治疗方药为依托,以临床疗效为标准”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开展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多渠道研发,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发体系。
在国家大力倡导中医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岭药业从“走出去”到“走进去”再到“走上去”,出海模式不断升级,未来,相信会有更多中医药企业用世界认知、认同、认可的金标准检验中医药疗效,将蕴涵中华民族几千年智慧的中医药推向更广阔的世界舞台,造福全球百姓。
2.中药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革挑战来袭,多家药企积极回应
春节假期过后,72家A股中药上市企业中已有30家企业发布2024年年报业绩预告。据Wind数据,这30家中药上市企业中,14家企业预计实现盈利,16家企业预计亏损。
从净利润变化情况来看,30家企业中仅有8家净利润预计出现增长,21家企业净利润预计下滑,如按最大变动幅度来看,有14家企业净利润下滑预计超过100%。
此外,截至目前还有江中药业和片仔癀两家中药上市企业发布业绩快报。其中,江中药业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但总营收小幅下滑;而片仔癀虽营收、净利双增,但利润增速明显放缓,且在第四季度业绩出现明显下滑。
2024年半年报发布时,中药行业业绩承压就引发关注,多数中药上市企业出现营收和净利润下滑,从年报业绩预告整体情况来看,这种颓势在2024年下半年持续。而此前,中药行业被认为具有业绩稳健、抗跌的特点,曾在医药寒冬中发挥避风港的作用。
有行业观点认为,在医药行业整体寒冬下,当前中药行业政策红利逐渐减退,患者也更多关注药物临床价值,中药企业将面临更多的变局与挑战。
从影响中药企业业绩因素来看,多家中药企业面临集采及医保受限带来的降价压力。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30家企业业绩预告进行整理,发现多家企业指出集采降价、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因素的影响,认为上述因素造成业绩短期承压下降。众生药业、益佰制药、*ST龙津直接指出其产品的集采降价影响,生物谷、步长制药等也分析医保政策调整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除集采等政策因素影响外,原材料价格波动也被多家中药上市企业在业绩预告中提及,2024年上半年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7月以后持续回落但相较2022年仍处高位。葵花药业、红日药业等多家企业指出,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导致毛利率下滑的因素之一。
30家企业仅8家净利预增
截至目前,已有30家中药上市企业发布2024年业绩预告,Wind数据显示,其中14家企业预计实现盈利,16家企业预计亏损,仅有8家净利润预计出现增长。
同比前一年情况来看,有32家中药上市企业发布了2023年业绩预告,其中22家企业预计实现盈利,仅有10家企业预计亏损。在净利润变化方面,32家企业中有24家企业净利润预计出现增长,仅有8家企业净利润预计减少。因此,从已公布业绩预告的企业来看,相比于2023年,2024年中药企业的净利润情况出现明显下滑。
在14家预计盈利的中药企业中,仅有金花股份、达仁堂、东阿阿胶等7家企业净利润预计出现增长,其中金花股份、ST百灵和ST目药3家企业实现扭亏。而葵花药业、太极集团、红日药业等7家企业虽实现盈利,但净利润预计出现明显下滑。
其中,金花股份实现扭亏,其净利润约为6500万元~8200万元,净利润增长高达251.55%~291.18%,在已披露业绩预告的中药企业中增幅最高。对于业绩预盈主要原因,金花股份在业绩预告中指出,首先,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3%,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增长。此外,还在三方面受到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在16家预计亏损的中药企业中,步长制药等7家企业出现首亏,振东制药、香雪制药等9家企业为续亏。除*ST龙津净利润有所上涨、亏损缩窄,以及长药控股变化幅度在-23.83%至17.44%之间外,其余14家预亏企业均出现净利润下滑。如按最大变动幅度来看,预亏企业中有13家净利润下滑预计超过100%,而振东制药、维康药业两家企业净利润下滑甚至超过1000%。
在已披露业绩预告的中药企业中,振东制药的业绩下降情况最为严重,其净利润约为-13.5亿元~-11.5亿元,降幅达到了惊人的2514.58%~2969.29%。
分析业绩大减的原因,振东制药在业绩预告中指出,首先,报告期内孙公司井冈山振东盛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安宁·旷通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部分逾期未收回,该信托资产估值变化形成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其次,报告期内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同公司产生仲裁纠纷,公司计提部分预计负债。同时,由于上述纠纷,公司对朗迪制药的预付款及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对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此外,由于主营业务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振东制药部分产品销量或价格下滑,导致该部分产品贡献的利润下滑,公司对预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振东制药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6亿元至-5.8亿元,主要为上述信托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提朗迪仲裁事项预计负债、政府补助和理财收益等项目影响。而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208万元。
集采扩围,价格承压
分析影响中药企业业绩的因素,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这30家企业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发现,多家企业在业绩预告中对集采降价、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在2024年,上述政策因素仍然是影响中药企业业绩的关键因素。
其中,众生药业介绍,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复方血栓通系列制剂在2023年6月参与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并成功中选。2023年9月至报告期内,随着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药品招采中心陆续实施药品新中标价格,复方血栓通系列制剂受集采降价影响,公司业绩短期承压下降。
明确指出集采因素的还有益佰制药,其在业绩预告中表示,报告期内,受公司产品注射用洛铂、银杏达莫注射液和复方斑蝥胶囊集采降价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约1.9亿元,利润减少;*ST龙津也指出,2024年度,公司注射用灯盏花素降价67%,参与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继续执行,非集采省份逐步全面执行集采价格联动政策,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
在集采影响下,对于相关医保政策的调整,生物谷在业绩预告中表示,受行业与集采政策双重影响,公司核心产品灯盏生脉胶囊、灯盏细辛注射液挂网价格下调,以及医疗卫生环境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步长制药在业绩预告中也指出,部分产品因医保受限或被部分省份纳入重点监控目录使得销量减少,导致本年部分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产品收入结构发生变动,总体毛利率下降。
步长制药表示,2020年以来,其子公司通化谷红产品谷红注射液,吉林天成产品复方曲肽注射液、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陆续调出各省级医保目录,且仍在部分省份重点监控目录中,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发程度不如预期,对公司业绩产生持续不利影响。
当前,中成药集采扩围持续,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拟中选结果已于12月30日深夜揭晓,预计2025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落地执行。共有387家企业、510个代表品参与现场竞争,297家企业、373个代表品中选,中选率达75%。
在产品价格降幅方面,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相比于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此次集采整体降幅远超前两批,一些中药注射液产品降幅巨大。其中,清开灵注射液品类降幅最为惨烈,山西太行药业清开灵注射液降幅达96%,该品类次低价降幅也达93%。除清开灵注射液外,哈药集团中药二厂的双黄连注射剂降幅也超过90%。
据风云药谈统计,在A组产品中,此次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最高降幅达到96%,而相比之下,首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最高降幅为72%,第二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最高降幅为68%。在此次集采中,A组降幅排名前30药品降幅均值达76%,而前两批集采该均值分别为52%和48%。
在集采不断扩围下,加之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的更大降幅,中成药价格下行压力持续,企业间竞争更加激烈。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曾指出,一方面,集采会促使企业优化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推动行业整合,强者愈强。另一方面,也可能压缩部分中小企业利润空间,倒逼其创新或转型。
原材料高价影响持续
在集采及医保政策调整影响行业的同时,也有多家中药上市企业在业绩预告中提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2024年上半年中药材价格的暴涨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据中药材天地网数据,中药材综合200指数从2022年12月初开始一路飞涨,虽在2023年11月开始有所回落,但进入2024年又一路向上回涨,在2024年7月初达到峰值,已超过3500点。7月以后,中药材价格持续回落,但2024年年底仍处于3000点以上的高位,远高于2022年及之前水平。
从业绩预告中分析来看,多家中成药企业仍在承受中药材涨价压力。如以岭药业指出,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葵花药业指出,加之前期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成本承压,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红日药业表示,生产成本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整体收入及利润均呈下降趋势。
此外,启迪药业在业绩预告中也表示,公司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加之部分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整体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下降。华神科技也指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中药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攀升,致使整体毛利率呈下滑态势。
片仔癀在业绩快报中也进行详细分析,其中指出,公司利润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系重要原材料成本的上涨对利润空间造成了压缩。根据康美中药网数据统计,天然牛黄在2023年1月的市场价格为65万元/公斤;在2025年1月的市场价格为165万元/公斤。
对此,片仔癀也表示,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原材料等行业政策变化,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完善风险管理策略,做好重要原材料战略储备和经营管理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不过从第三季度开始,中药材价格开始出现持续回落,中药材综合200指数9月以来开始突破年初点位并持续下跌至今,也有中药上市企业提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
金花股份在业绩预告中表示,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增长,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有行业专家分析称,中药材价格具有周期性影响,预计2025年整体中药材市场价格还处于下降通道,绝大多数中药材价格将处于下降周期中。
3.康美药业与茅台共舞,开启喝酒吃药大行情
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喝酒吃药”一直是投资者津津乐道的投资主题。2025年2月,这一主题再次焕发新生机。康美药业与贵州茅台这两大行业龙头,在资本市场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双人舞,推动A股市场掀起新一轮“喝酒吃药”行情。
康美药业作为中药行业的领军企业,近年来在中医药现代化领域持续发力。公司投资50亿元建设的智慧中药产业园,实现了从中药材种植到成品配送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在研发方面,康美药业与多所顶尖中医药院校建立联合实验室,在抗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24年,公司中药新药“康美清心丸”获批上市,填补了国内相关治疗领域的空白。
贵州茅台则继续巩固其在高端白酒市场的霸主地位。公司推出的“茅台1935”系列产品,成功抢占次高端市场,2024年销售额突破500亿元。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茅台打造的“i茅台”电商平台用户数突破3000万,线上销售额占比提升至30%。更值得关注的是,茅台开始布局大健康产业,推出含茅台酒成分的保健食品,探索“酒+药”的新商业模式。
两家企业的战略合作始于2024年底。康美药业与茅台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含茅台酒成分的中药保健品。这一跨界合作立即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反响。合作公告发布当日,康美药业股价涨停,茅台股价大涨5%,带动整个“喝酒吃药”板块集体走强。
从投资逻辑来看,“喝酒吃药”行情的重启具有坚实的市场基础。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医药和健康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同时,消费升级趋势下,高端白酒的社交属性与投资属性得到进一步强化。康美药业与茅台的合作,恰好契合了这两大趋势,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投资主线。
展望未来,“喝酒吃药”行情有望持续深化。康美药业计划在未来三年投入100亿元用于新药研发,茅台则将继续推进“千亿茅台”战略。两家企业的强强联合,不仅将重塑行业格局,更将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在资本市场,这场“喝酒吃药”的大戏才刚刚拉开帷幕。
4.「向“新”发力 逐“新”而行」激发创新活力 提升中医药产业
新年伊始,位于亳州市谯城经开区的安徽古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车间一派繁忙,工人正在加紧生产药食同源类酵素饮品,供应全国市场。
“公司酵素拳头产品已累计销售超1000万瓶,2024年产值1.5亿元,今年力争达到2亿元。”古井健康科技公司总经理李宣衡告诉记者,在科技创新引领下,企业深耕药食同源领域,将中医药智慧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中医药创新平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让产品更具技术前瞻性和市场竞争力。
2024年,该企业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补充了高端研发设备,增加了检测分析的研发手段,同时联合知名高校共同申报了第二个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主要研究方向是药食同源类产品开发,其中一个重要课题是“中药智能发酵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
“通过智能发酵,可以把药食同源类中药材的发酵周期从1年缩短到3个月,提升发酵效率,还能节约成本、增加产能,保障产品的品质稳定性和一致性。”该公司技术质量中心经理曹刚刚介绍,通过技术参数的设定,可以利用中央控制系统实现发酵、投菌、检测、分析、反馈等中药发酵全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
在位于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的安徽省中药饮片制造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化验员正在对中药材中的重金属进行测定,为中药材质量溯源提供依据。该公司项目部总监冯航敏介绍,实验室由协和成药业和安徽中医药大学共同承担建设,着力解决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问题,为中医药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协和成药业从2005年销售收入几千万元,发展到2024年销售收入13亿元,靠的就是将科技创新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在亳州市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会议上,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维合介绍。
该公司创建之初,就主动联系安徽中医药大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已有300多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已连续10余年位居全国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出口前十强,先后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通过科技创新,我们意识到生产力的提升已经到了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 赵维合介绍,2023年企业投资上马了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数字化、智能化车间项目。建成后,将通过数字化设备采集、处理、分析生产加工数据,提高整体生产效率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中医药是亳州最具辨识度的金字招牌。近年来,亳州市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创新驱动,通过加快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品种研发、强化人才引育等举措,壮大中医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食药同源大健康产业,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该市去年现代中医药产业规模达2102.6亿元,增长11.9%,其中,规上医药制造业产值502亿元、增长10.9%,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养生茶饮企业超千家,全年花茶快递量达6.2亿件,居全国单品第1位,连续5次获评全国“邮政快递业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
“我市将着力建好现代中药研发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2025年全市现代中医药产业规模达到2300亿元,规上医药工业产值突破5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