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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促进医养结合新措施
2025-11-03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

在扩大服务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有条件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医养服务设施。鼓励大型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医养服务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老年健康管理服务。

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广“基本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在少数民族农牧民聚集地和边远地区推广以巡回诊疗车为载体的“流动医疗服务”模式,扩大民族地区医养结合服务覆盖面。优化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开展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通过线上“点单”、线下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

在完善政策保障和健全激励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医养结合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优质医养资源下沉和均衡配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完善收入分配办法,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务人员适当倾斜。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其工作业绩作为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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