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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明确2027年实现“两个全覆盖”
2026-01-08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原则,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医疗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等因素,系统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方案》提出,到2027年,实现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基层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将更加均衡合理,服务更加便利可及。 根据规划,每个乡镇将办好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街道办好一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或医疗(巡回)服务点。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区将系统推进基层机构分类分层建设。在乡镇,将分类设置一般、中心和重点中心三类卫生院。其中,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将按更高标准建设,服务水平向县级医院看齐,以分担县级医院部分功能。在行政村,将根据人口与服务范围,建设一般村卫生室或服务能力更强的中心村卫生室。对于人口稀少或边远的地区,将通过设立医疗(巡回)服务点,由乡镇卫生院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无“空白点”。

在城市社区,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属性,增加政府办机构数量,确保每个街道至少办好一所。人口规模超过10万人的街道可视需要增设或扩大规模。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有效补充,将在服务半径较大的社区便利设置。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入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将为各族群众带来更为坚实、便捷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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