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血液安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随机监督抽查。明确对中医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监督内容基础上增加中医药人员配备、中药饮片管理、中医医疗广告发布三项内容。
根据《通知》,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抽查,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抽检比例为10%,其他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诊所、门诊部)抽检比例为3%。在医疗卫生监督内容基础上增加三项内容。一是中医药人员配备情况,中医类别医师是否超出注册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情况。二是中药饮片管理(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临方加工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情况)。三是抽查中医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与审查文件不相符合等)。
《通知》明确,抽查工作由各省级疾控局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自行抽取,对同一检查对象,兼顾各专业需求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已下发省级抽查计划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与国家抽查任务统筹安排。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在对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检查中,要对有关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进行延伸检查,并同步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监督监测联动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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